臨沂高新區小學規范轉學流程和轉學積分說明

規范轉學相關工作
依據《臨沂市普通中小學學籍管理實施細則》(臨教基字〔2018〕3號)規定 , 申請轉入的時間一般為每年寒假、暑假開學前兩周 。
具體操作流程如下:學生家長向擬轉入學校提出申請→學校對轉入學生條件進行初步審核→轉入學校集中向區教育辦提交轉入報告(內容包括學校各年級現有學生數、空余學位情況和擬轉入學生名單后附學生家長提交的原始材料)→區教育辦審核轉入學生名單→根據學位數積分依次錄取→學校通知家長辦理轉學等事宜 。義務教育階段在同學區內不準轉學 。畢業年級學生一般不準轉學 。所申請轉入學校無空余學位的 , 可到相對就近有空余學位的學校申請 , 或由鎮街中心小學在轄區內有空余的村居學校調劑轉入;確因學位不足無法轉入的 , 可待教育資源增加后再提出轉學申請 。

轉學積分辦法說明:
①具有高新區戶籍、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在學區內自有住宅且實際居住 , 實時入住時間計算 。
②近一年內的在高新區務工人員 , 以有效期內居住證連續持有月數與社保連續繳納月數之和積分;近一年內在高新區經商者 , 以有效期內居住證連續持有月數與納稅申報(包括零申報 , 下同)月數之和積分 。
【臨沂高新區小學規范轉學流程和轉學積分說明】③按月計分 , 每月積1分 , 實時入住時間、居住證連續持有時間、社會保險的連續繳納時間或納稅申報的時間截至2021年7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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