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放寬落戶政策 無錫放寬落戶條件了嗎?

《無錫市戶籍準入登記規定》于2020年12月8日起正式印發實施 。
主要修改內容
此次修改調整我市戶籍準入規定,主要涉及五個方面:

三是取消原購房落戶的房屋面積限制和參加城鎮社會保險、申領(簽注)江蘇省居住證的相關年限要求 。相關人員在錫擁有所有權住宅,合法穩定就業并參加城鎮社會保險,即可申請落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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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插圖
五是落實長三角“一體化”發展戰略,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要求,明確相關戶籍準入年限實行城市群之間積累互認,在戶籍管理政策層面積極推動長三角區域的“一體化”運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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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落戶
申請“先落戶、后就業”
年齡不超過45周歲,非本市戶籍的境內居民,有意來錫發展、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可以申請本人戶口遷入:
(1)海外留學歸國、經教育部學歷學位認證具有學士及以上學位的;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的;
(3)取得副高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的;
(4)具有二級及以上國家職業資格(職業技能等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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