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職工今年不休年假明年可以一起休嗎?

根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五條規定:
年休假在1個年度內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單位因生產、工作特點確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職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個年度安排 。
也就是說,如果今年的年假沒有休,特定情況下可以延長到明年一起休,但是只能跨一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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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經職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職工年休假天數少于應休年休假天數,應當在本年度內對職工應休未休假天數,按照其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其中包含用人單位支付職工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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