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高新區職介補貼申請對象+標準+材料

各有關單位:
根據《蘇州高新區關于新冠肺炎防控期間支持企業復產用工的通知》(蘇高新管〔 2020〕24號)文件精神 。特制定本操作細則,現通知如下:
(一)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職介補貼
1.申報對象:
(1)2月19日至3月31日為高新區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引進所需員工并成功入職達到一定數量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
(2)員工在實際用人單位工作滿2個月的 。
2.補貼標準:
(1)每批引進員工5-19人并符合以上標準的,給予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每人800元的職介補貼;
(2)每批引進員工20-49人并符合以上標準的,給予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每人1200元的職介補貼;
(3)每批引進員工50人及以上并符合以上標準的,給予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每人1500元的職介補貼 。
政策享受時間段內,與高新區企業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后再次新簽勞動合同的,不計入享受政策人數 。
3.所需材料:
員工勞動合同,可證明在用人單位工作時間的相關證明材料(社會保險繳費證明、工資發放流水、考勤記錄等) 。
(二)東西部勞務協作職介補貼
1.申報對象:
(1)2月19日后為高新區企業引進銅仁市萬山區建檔立卡貧困人員并成功入職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
(2)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3個月以上的 。
【蘇州高新區職介補貼申請對象+標準+材料】2.補貼標準:
按每人2000元標準給予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職介補貼 。
3.所需材料:
員工勞動合同,社會保險繳費記錄 。
補貼申報方式+流程
(一)申報方式
新冠肺炎防控期間支持企業復產用工相關政策申報統一通過申報系統在蘇高新人才網(www.sndhr.com)上申報,系統啟動時間暫定為2020年4月1日,聯系電話:69580332、68322222 。
(二)企業申報流程
1.申報:本細則所規定的交通補貼、體檢補貼和一次性綜合補貼統一由用人單位為主體進行網上申報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2.審核:由區人力資源開發管理中心對提供的材料進行審核 。
(三)人力資源機構申報流程
1.報備: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技能人才輸出基地)在向高新區規模以上工業企業輸送員工時應先向區人力資源開發管理服務中心報備相關信息(機構名稱、輸送時間、輸送人員明細,交通方式、人員去向、防控方案和住宿方案等) 。
2.申報:本細則所規定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職介補貼、東西部勞務協作職介補貼、技能人才輸出基地引才補貼和臨時住宿補貼統一由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技能人才輸出基地)為主體進行網上申報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3.審核:由區人力資源開發管理中心對提供的材料進行審核 。
其他事項
1.3月31日前與高新區企業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員工,不享受相關補貼政策 。
2.政策申報主體在補貼資金到位后,應按文件規定和“誰出資補貼誰”的原則將補貼資金進行分配,不得侵占、挪用屬于個人或其它機構的補貼資金,一經查實,將予以追回 。
3.對騙取或套取資金的,一經查實,列入失信黑名單,記入企業信用檔案,并依法嚴肅追究相關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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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城碼”是蘇州市疫情防控指揮部指定的通行服務碼,疫情防控期間在全市范圍內通用,可以作為廣大民眾日常出行的重要憑證,同時作為防疫人員查驗的主要依據 。
持紅碼者,應送定點醫院診治或實施14天集中醫學觀察;
持黃碼者,應實施7天居家觀察;
持綠碼者,經測溫正常,準予在蘇州大市范圍內正常通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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