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政府本科住宿補貼 蘇州高新區臨時住宿補貼申請攻略

各有關單位:
根據《蘇州高新區關于新冠肺炎防控期間支持企業復產用工的通知》(蘇高新管〔 2020〕24號)文件精神 。特制定本操作細則,現通知如下:
臨時住宿補貼
1.申報對象:
(1)高新區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新錄用員工;
(2)錄用前企業未提供住宿,員工在過渡性住宿用房居住或自行解決住宿的 。
2.補貼標準:
每人每天100元的標準,最長不超過7天 。員工自行解決或支付的,補貼員工個人;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安排的,補貼出資機構 。
3.所需材料:
員工勞動合同,社會保險繳費記錄,企業在錄用前未提供宿舍的相關證明材料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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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持續拉響31天"一級警報"后,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和當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勢,江蘇省人民政府研究決定,自2020年2月24日24時起,將疫情防控應急響應級別由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調整為二級響應 。
各地要繼續按照分區分級防控工作要求,根據地區特點和疫情形勢,制定有針對性的防控方案,科學防控、精準施策,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 。
補貼申報方式+流程
(一)申報方式
新冠肺炎防控期間支持企業復產用工相關政策申報統一通過申報系統在蘇高新人才網(www.sndhr.com)上申報,系統啟動時間暫定為2020年4月1日,聯系電話:69580332、68322222 。
(二)企業申報流程
1.申報:本細則所規定的交通補貼、體檢補貼和一次性綜合補貼統一由用人單位為主體進行網上申報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2.審核:由區人力資源開發管理中心對提供的材料進行審核 。
【蘇州政府本科住宿補貼 蘇州高新區臨時住宿補貼申請攻略】(三)人力資源機構申報流程
1.報備: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技能人才輸出基地)在向高新區規模以上工業企業輸送員工時應先向區人力資源開發管理服務中心報備相關信息(機構名稱、輸送時間、輸送人員明細,交通方式、人員去向、防控方案和住宿方案等) 。
2.申報:本細則所規定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職介補貼、東西部勞務協作職介補貼、技能人才輸出基地引才補貼和臨時住宿補貼統一由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技能人才輸出基地)為主體進行網上申報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3.審核:由區人力資源開發管理中心對提供的材料進行審核 。
其他事項
1.3月31日前與高新區企業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員工,不享受相關補貼政策 。
2.政策申報主體在補貼資金到位后,應按文件規定和“誰出資補貼誰”的原則將補貼資金進行分配,不得侵占、挪用屬于個人或其它機構的補貼資金,一經查實,將予以追回 。
3.對騙取或套取資金的,一經查實,列入失信黑名單,記入企業信用檔案,并依法嚴肅追究相關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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