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高新區技能人才輸出基地引才補貼申請指南

各有關單位:
根據《蘇州高新區關于新冠肺炎防控期間支持企業復產用工的通知》(蘇高新管〔 2020〕24號)文件精神 。特制定本操作細則,現通知如下:
技能人才輸出基地引才補貼
1.申報對象:
(1)2月19日至3月31日為高新區規模以上工業企業輸送所需員工并成功入職達到50人以上的區技能人才輸出基地;
(2)員工在實際用人單位工作滿2個月的 。
2.補貼標準:
按每人800元給予基地一次性引才補貼 。
3.所需材料:
相關勞務協議或勞動合同,能夠證明在用人單位工作時間的相關證明材料(社會保險繳費證明、工資發放流水、考勤記錄等) 。
補貼申報方式+流程
(一)申報方式
新冠肺炎防控期間支持企業復產用工相關政策申報統一通過申報系統在蘇高新人才網(www.sndhr.com)上申報,系統啟動時間暫定為2020年4月1日,聯系電話:69580332、68322222 。
(二)企業申報流程
1.申報:本細則所規定的交通補貼、體檢補貼和一次性綜合補貼統一由用人單位為主體進行網上申報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2.審核:由區人力資源開發管理中心對提供的材料進行審核 。
(三)人力資源機構申報流程
1.報備: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技能人才輸出基地)在向高新區規模以上工業企業輸送員工時應先向區人力資源開發管理服務中心報備相關信息(機構名稱、輸送時間、輸送人員明細,交通方式、人員去向、防控方案和住宿方案等) 。
2.申報:本細則所規定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職介補貼、東西部勞務協作職介補貼、技能人才輸出基地引才補貼和臨時住宿補貼統一由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技能人才輸出基地)為主體進行網上申報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3.審核:由區人力資源開發管理中心對提供的材料進行審核 。
其他事項
1.3月31日前與高新區企業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員工,不享受相關補貼政策 。
2.政策申報主體在補貼資金到位后,應按文件規定和“誰出資補貼誰”的原則將補貼資金進行分配,不得侵占、挪用屬于個人或其它機構的補貼資金,一經查實,將予以追回 。
3.對騙取或套取資金的,一經查實,列入失信黑名單,記入企業信用檔案,并依法嚴肅追究相關責任 。
※更多閱讀:
在持續拉響31天"一級警報"后,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和當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勢,江蘇省人民政府研究決定,自2020年2月24日24時起,將疫情防控應急響應級別由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調整為二級響應 。
【蘇州高新區技能人才輸出基地引才補貼申請指南】各地要繼續按照分區分級防控工作要求,根據地區特點和疫情形勢,制定有針對性的防控方案,科學防控、精準施策,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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