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市安全技能提升培訓補貼實施細則政策解讀

關于《》的政策解讀
【蘇州市安全技能提升培訓補貼實施細則政策解讀】一、關于《實施細則》的出臺背景
落實《蘇州市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實施方案(2019~2021年)》中提升高危行業領域和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能要求,將應急管理、市場監管、生態環境、住建、交通、工信等部門負責或監管的化工、礦山、電力、金屬冶煉、炸藥及火工產品制造、環境保護等高危行業企業從業人員和各類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能培訓納入補貼培訓范圍,嚴格執行安全技能培訓合格后上崗制度 。對符合條件的安全技能培訓給予適當補貼 。
二、關于制定《實施細則》的政策依據
《蘇州市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實施方案(2019~2021年)》(蘇府辦〔2019〕226號)、《江蘇省住房城鄉建設系統職業能力提升行動實施方案(2019-2021年)》(蘇建人〔2019〕337號)、《關于高危行業領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動計劃的實施意見》(蘇應急〔2019〕117號)、《關于特種設備領域特種設備安全技能提升行動的實施方案》(蘇市監特設〔2020〕22號)等 。
三、《實施細則》的主要內容
(一)關于補貼條件
1.申領補貼人員須在我市就業并依法參加失業保險,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12個月及以上(含視同繳費時間) 。
2.經培訓取得以下證書: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建筑施工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建筑施工企業安管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燃氣經營企業從業人員專業培訓考核合格證》;應急管理部門《特種作業操作證》;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 。
3.原則上每人每年享受不超過3次的政府性補貼培訓,同一職業同一等級不可重復享受 。
4.補貼有效期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
(二)關于補貼標準
1.初次取得《建筑施工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特種作業操作證》、《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補貼600元;復審和延期換證培訓考核合格的,補貼100元 。
2.取得《建筑施工企業安管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燃氣經營企業從業人員專業培訓考核合格證》的,補貼300元 。
(三)關于補貼方式
1.個人出資,直補個人,由個人提出補貼申請 。
2.企業出資,直補企業,由企業提出補貼申請 。
(四)關于申請材料
1.個人提出補貼申請:《蘇州市安全技能提升培訓補貼申請表(個人)》(附件2)、申領本人身份證、相關證書原件、在蘇繳納社保清單 。
2.企業提出補貼申請:《蘇州市安全技能提升培訓補貼申請表(企業)》(附件3)、《蘇州市安全技能提升培訓補貼企業匯總表》(附件4)、相關證書原件、在蘇繳納社保清單 。
(五)關于申請流程
申報;審核;發放 。由個人或企業向社保關系所在地(市本級向姑蘇區)行業主管部門提交相關申報材料 。行業主管部門將審核通過的人員信息與人社部門比對已取得政府補貼情況,并予以公示 。行業主管部門向當地財政部門申請資金,并于資金到位30日內將補貼撥付至個人或企業賬戶 。
(六)關于資金保障和監督管理
該補貼資金從各市(區)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專賬資金列支 。各市(區)住建、應急、市場監管、人社、財政等相關部門要加強溝通對接,各行業主管部門負責受理、核實申報材料和資金發放,并及時將符合申領補貼條件的人員等相關數據推送給人社部門,人社部門負責補貼信息比對,財政部門負責資金下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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