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市家政服務業實訓基地認定細則 蘇州市家政服務業實訓基地認定細則文件

一、認定范圍:
蘇州市范圍內依法設立并能獨立開展家政服務職業培訓工作的家政服務機構、家政企業、技工院校、職業學校 。
二、認定條件:
【蘇州市家政服務業實訓基地認定細則 蘇州市家政服務業實訓基地認定細則文件】申報認定“蘇州市家政服務業實訓基地”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在蘇州大市范圍內擁有不少于建筑面積100平方米的固定家政服務實訓教室和家政類培訓必要的設施設備 。
(二)擁有了名以上專職家政類課程的培訓教師,培訓教師須具備2年以上家政類課程培訓經驗,并持有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或高級工以上職業技能等級 。技工院校及公辦職業學校的教師還需持有教師資格證 。
(三)擁有完整的家政類專業實訓計劃、教學大鋼、培訓課程及項目安排年培訓規模不少于1000人次,培訓合格奉達95%以上 。
(四)申報單位除對內開展家政類課程培訓外,還另需與5家以上家政企業建立穩定的合作關系 。
三、認定流程:
(一)蘇州市家政服務業實訓基地一年認定一次,年認定總數不超過20個,其中技工院校和公辦職業學校不超過5個 。申報單位須在每年9月30日之前向各市、區人社部門提出申請,各市、區人社部門初審后,于10月15日之前將符合條件的單位材料報蘇州市人社局復審 。
(二)申請單位須攜帶《蘇州市家政服務業實訓基地申報表》和以下申請材料向各市、區人社部門提出申請:
1.單位的營業執照、法人登記證、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稅務登記證、社保繳納證明;
2.固定培訓教室的詳細地址、房產面積證明及現場照片;培訓設備的詳細清單及照片;
3.培訓教師名錄及相關資質證明;
4.含個人身份證和從業情況等基本信息的年培訓人員花名冊
5.與5家以上家政企業簽訂的培訓合作協議;
6.體現年培訓規模和培訓效果的證明材料 。
四、認定及獎勵:
蘇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評審組在每年12月15日之前進行評審驗收,符合認定條件的,擇優認定不超過20家“蘇州市家政服務業實訓基地”,并于當年12月底發文確認、授予銘牌 。
對家政服務機構和家政企業,另一次性獎勵10萬元 。
五、其他事項:
(一)各市、區人社部門需對申報單位提交的材料真實性進行審查,并對實訓基地的實訓計劃及大綱、課程及培訓執行情況.等進行檢查,確保申報材料的真實性 。在各市、區初審及蘇州市級人社部門復審時,發現弄虛作假的,取消申報資格 。
(二)蘇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建立“蘇州市家政服務業實訓基地”年度審查制度,對已確認的實訓基地進行年度審查,發現不再具備“蘇州市級家政服務業實訓基地”條件的單位,予以取消資格 。
附件:蘇州市家政服務業實訓基地申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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