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職工醫療保險市級統籌昆山待遇變化及標準

根據蘇州市基本醫保生育保險市級統籌基本政策、待遇標準、基金管理等“六統一”工作要求和部署 , 結合我市實施方案(昆政辦發〔2020〕88號) , 我市將于2021年7月1日起調整職工醫保結算年度及市級統籌有關項目 , 現通告如下:
一、統一職工醫保結算周期
2021年7月1日起 , 昆山市職工醫保的結算年度變更調整為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 。2021年7月1日零時對正常參保職工的個人賬戶按全年12個月預劃 , 以及對2021年1月1日至6月30日過渡結算年度的賬戶資金進行清算及結轉 。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門診和住院醫療費用按一個醫保年度分別累計和計算待遇 。
二、統一退休人員醫保個賬劃撥比例
2021年7月1日起 , 退休人員醫保個賬全面執行市級統籌標準 , 按本人2021年6月份的基本養老金5%為基數 , 計算全年劃入金額 , 按年劃入 , 不滿70周歲的以1350元/人·年為下限 , 70周歲以上的以1550元/人·年為下限;上限為3000元/人·年 。
三、統一職工醫保門診待遇
2021年7月1日起 , 統一我市職工醫保門診待遇與市級統籌標準一致 , 一個醫保年度內退休人員門診費用統籌起付標準由原來的300元調整為400元 , 在職、退休人員的門診費用統籌封頂線由3000元分別上調至4000元、4800元 , 并執行按門診醫療機構等級劃分的差別化報銷比例 。具體見下表:
【蘇州職工醫療保險市級統籌昆山待遇變化及標準】

蘇州職工醫療保險市級統籌昆山待遇變化及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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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統一職工醫保退休最低實際繳費年限
2021年7月1日起 , 我市參保職工享受職工醫保退休待遇條件全面按《蘇州市社會基本醫療保險管理辦法》(蘇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38號)執行 , 即最低實際繳費年限由我市原規定的5年調整為10年 。
昆山市醫療保障局
2021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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