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繼續做好失業保險穩崗返還工作的通知 相城區失業保險穩崗返還申領指南

受理對象
根據《關于轉發<關于失業保險支持企業穩定就業崗位有關問題的通知>的通知》(相人社就〔2019〕9號)規定:
1、申請企業穩崗返還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生產經營活動應符合國家、省及所在區域產業結構調整和環保政策 , 未被列入嚴重失信企業和“僵尸企業”名單;上年度依法參加失業保險并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12個月以上;上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低于企業失業保險參保地統籌區或全國城鎮登記失業率(2018年度按全國城鎮登記失業率) 。
企業裁員率=(上年初失業保險參保人數-上年末失業保險參保人數)/上年度月均失業保險參保職工人數,
2、申請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穩崗企業返還的企業 , 除具備上述條件外 , 還應提供通過民主程序與工會組織等協商制定的穩定就業崗位措施(包含獲得穩崗返還資金后6個月內(滿6個月時)不裁員或裁員率不超過對應條件城鎮登記失業率的承諾) , 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2018年1月至2019年12月受宏觀經濟影響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 , 連續6個月虧損或1年內虧損超過8個月 。
同一企業同一年度只能返還一次 , 企業穩崗返還和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企業穩崗返還不得同時享受 。
主管部門
相城區人力資源管理服務中心
辦理時間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45 下午 13:00-16:45
受理渠道
區人管中心服務大廳:相城區高鐵新城南天成路77號(高融大廈)
聯系電話
67591962 67591909
所需材料
(一)企業穩崗返還申請材料
1、《企業穩崗返還申請表》
2、勞務派遣企業還需提供與實際用工單位注明補貼資金歸屬的協議書(需雙方單位加蓋公章及法人代表、經辦人員簽字)以及雙方單位蓋章確認的派遣人員名單原件(另提供匯總表 , 含用工單位名稱、派遣總人次數、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金額等) 。
(二)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企業穩崗返還材料
1、《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企業穩崗返還申請表》
2、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企業虧損月份的月度財務報表(利潤表)
表格下載
【關于繼續做好失業保險穩崗返還工作的通知 相城區失業保險穩崗返還申領指南】1.企業穩崗返還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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