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江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 吳江區人才安居樂居辦法A至F類人才

《吳江區人才安居樂居辦法(試行)》(吳辦發〔2018〕16號)文件規定的A至F類人才如下:
A類人才:諾貝爾獎獲得者,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獲得者,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及發達國家院士,國家級重大人才引進工程、國家級重大人才培養工程入選者;相當于上述類別的海內外人才 。
B類人才:省、市、區級創新創業領軍人才或創新團隊領銜人;經認定的區現代服務業領軍人才、文化領軍人才、教育領軍人才、衛生領軍人才、旅游領軍人才等緊缺專技人才;相當于上述類別的海內外人才 。
C類人才:經過認定的區現代服務業重點人才、文化重點人才、教育重點人才、衛生重點人才、旅游重點人才等緊缺專技人才;經過認定的獲國家級、省級表彰的高級技師(含國家級、省級技能大師工作室領辦人);相當于上述類別的海內外人才 。
D類人才:新引進經過認定的符合年度緊缺專業目錄,具有研究生學歷、博士學位(國有企事業單位中僅針對非在編人員),或具有正高級職稱的緊缺專技人才,或獲得地市級表彰的高級技師(含市級技能大師工作室領辦人);相當于上述類別的海內外人才 。
E類人才:新引進經過認定的符合年度緊缺專業目錄,具有研究生學歷、碩士學位(國有企事業單位中僅針對非在編人員),或具有副高級職稱的緊缺專技人才,或高級技師;相當于上述類別的海內外人才 。
F類人才:非公企業、民辦非企業新引進經過認定的符合年度緊缺專業目錄,具有國外名校、國內“985”“211”工程等國內外重點高校全日制本科學歷、學士學位,或具有中級職稱的緊缺專技人才,或技師;相當于上述類別的海內外人才 。
【吳江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 吳江區人才安居樂居辦法A至F類人才】A至F類人才需獲區人才開發資金資助,認定后方可享受人才優購房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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