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買房落戶取消政策設置3年過渡期 昆山購房落戶過渡期

昆山購房落戶過渡期:2024年6月30日
政策原文:
2021年1月1日起,蘇州市行政區域內的戶籍準入管理適用《蘇州市戶籍準入管理辦法》(蘇府規字〔2020〕14號),《昆山市戶籍準入登記暫行辦法》(昆政發〔2005〕47號)同時廢止 。
【昆山買房落戶取消政策設置3年過渡期 昆山購房落戶過渡期】
為做好新舊辦法銜接工作,現就購房落戶過渡期政策規定如下:
購買本市成套商品住房80平方米以上,并于2021年6月30日前依法取得不動產權證(房屋所有權證),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可以向公安機關申請戶口遷入:
一、購買本市成套商品住房,不動產權證(房屋所有權證)辦理3年以上,且被本市單位合法聘錄用,參加社保、醫保3年以上的,允許其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整戶遷入;
二、購買本市成套商品住房,不動產權證(房屋所有權證)辦理3年以上,且在本市經商、興辦產業連續3年以上、累計交納稅金20萬元以上(稅務部門出具證明),允許其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整戶遷入 。
依上述規定提出申請的截止日期為2024年6月30日 。
該政策與《蘇州市戶籍準入管理辦法》(蘇府規字〔2020〕14號)同步實施 。
昆山市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25日

    相關經驗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