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家港市保障性住房購房補貼計算方式

購房補貼總額計算方式:購房補貼總額=購房補貼單價標準×保障面積
購房補貼單價標準:購房補貼單價標準為上年度全市(含市區和鄉鎮)新建普通商品住房成交單價(以市統計局公布的數據為準)的50%左右,具體標準由市住建局(房產管理中心)擬訂并報市政府批準后向社會公布執行 。
購房補貼單價標準是購房補貼單價的最高限額 。所購房屋主房單價的50%高于或等于購房補貼單價標準時,以購房補貼單價標準計算;所購房屋主房單價的50%低于購房補貼單價標準時,以所購房屋主房單價的50%作為補貼標準 。
【張家港市保障性住房購房補貼計算方式】所購房屋單價的確認:新建商品房以《商品房買賣合同》確定的主房成交單價為準;存量房(二手房)以價格認定部門認定的主房單價為準 。
保障面積:單身、單親家庭以及配偶戶口不在本市的(含非駐本市現役軍人)家庭,保障面積為37.5平方米;其他家庭保障面積為75平方米 。
已享受過房改房或購買過經濟適用住房,符合條件再次申請購房補貼的,其保障面積應扣除原已享受保障面積 。
當實際購房面積小于保障面積時,按實際購房面積計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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