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辦理收養登記手續 茂名收養登記辦理指南

一、辦理條件:
1.福利機構收養棄嬰:公民按法律規定在福利機構收養已登記戶口的小孩,辦理相關收養手續后,可申請將被收養小孩的戶口遷入收養人家庭戶 。
2.歷史遺留的事實收養登記:1999年4月1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的決定》施行前,國內公民私自收養子女未辦理收養登記的,當事人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公證機構申請辦理事實收養公證,經公安機關調查核實尚未辦理戶口登記的,可以憑事實收養公正書、收養人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在收養人戶口所在地公安矩管辦理登記入戶 。

二、辦理形式:
窗口辦理
三、辦理流程:

最新辦理收養登記手續 茂名收養登記辦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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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申請材料:
1.福利機構收養棄嬰:《入戶申請審批表》、手續完備的《廣東省社會福利機構接受棄嬰(棄童)審核表》、福利機構集體戶口簿、福利機構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打拐DNA對比情況說明 。
2.歷史遺留的事實收養登記:事實收養公正書、收養人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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