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州個人賬戶家庭共濟適用對象

【揚州個人賬戶家庭共濟適用對象】個人賬戶家庭共濟的適用對象范圍為本市職工醫保參保人員(以下簡稱主賬戶人)的配偶、父母、子女(以下簡稱家庭成員),家庭成員應為本省基本醫療保險(包括職工醫保和城鄉居民醫保)的參保人員 。
家庭成員發生的符合個人賬戶資金使用范圍的費用,可以通過個人賬戶家庭共濟的方式,享受家庭共濟待遇,實現個人醫藥費用通過家庭共濟進行分擔 。
新的職工醫保參保人員個人賬戶資金使用范圍已于1月1日起施行,家庭共濟相關措施將從2月1日起施行 。

    相關經驗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