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州個人賬戶家庭共濟使用順序 如何使用家庭共濟賬戶

家庭成員發生的符合個人賬戶資金使用范圍的費用,應先使用其本人的個人賬戶資金支付,個人賬戶資金不足的部分,以及本人無個人賬戶的,通過家庭共濟的方式支付 。
主賬戶人和家庭成員只能加入一個家庭共濟關系,如需變更家庭共濟關系,可以在退出后再加入新的家庭共濟關系 。
【揚州個人賬戶家庭共濟使用順序 如何使用家庭共濟賬戶】主賬戶人為家庭成員繳納城鄉居民醫保、長期護理保險等費用以及購買政府指導的、與基本醫療保險相銜接的商業醫療保險產品等費用,由家庭成員參保地醫療保障經辦機構劃扣 。涉及跨統籌地區發生的費用,由各統籌地區醫療保障經辦機構按月對賬和清算 。

    相關經驗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