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慶個人所得稅起征點規定 肇慶個人工資扣稅

2018年10月1日起 , 個稅起征點提高至5000元 , 使用超額累進稅率的計算方法如下:
1、全月應納稅所得額=稅前收入-5000元(起征點)-專項扣除(三險一金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 。
2、繳稅=全月應納稅所得額×稅率-速算扣除數
例:假設小陳的工資收入為8000元 , 專項扣除(三險一金等)扣除1000元 , 沒有專項附加扣除 , 那么他應納個人所得稅為:(8000—1000-5000)×3%—0=60(元) 。
計算公式
工資個稅的計算公式為:
個人所得稅計算明細=(稅前收入-5000元(起征點)-專項扣除(三險一金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肇慶個人所得稅起征點規定 肇慶個人工資扣稅】拓展信息:
關于完善調整部分納稅人個人所得稅預扣預繳方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13號
為進一步支持穩就業、保就業 , 減輕當年新入職人員個人所得稅預扣預繳階段的稅收負擔 , 現就完善調整年度中間首次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等人員有關個人所得稅預扣預繳方法事項公告如下:
一、對一個納稅年度內首次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居民個人 , 扣繳義務人在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時 , 可按照5000元/月乘以納稅人當年截至本月月份數計算累計減除費用 。
二、正在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的學生因實習取得勞務報酬所得的 , 扣繳義務人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時 , 可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個人所得稅扣繳申報管理辦法(試行)〉的公告》(2018年第61號)規定的累計預扣法計算并預扣預繳稅款 。
三、符合本公告規定并可按上述條款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的納稅人 , 應當及時向扣繳義務人申明并如實提供相關佐證資料或承諾書 , 并對相關資料及承諾書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 。相關資料或承諾書 , 納稅人及扣繳義務人需留存備查 。
四、本公告所稱首次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居民個人 , 是指自納稅年度首月起至新入職時 , 未取得工資、薪金所得或者未按照累計預扣法預扣預繳過連續性勞務報酬所得個人所得稅的居民個人 。
本公告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 。
特此公告 。
國家稅務總局
2020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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