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臺州市區普通高中招生錄取方式 2021年臺州市普通高中招生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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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臺州市區普通高中招生錄取方式
(一)錄取原則
堅持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考生的中考成績、填報的 志愿和綜合素質評定結果是普通高中招生錄取的重要依據 。
(二)錄取辦法
1.實行椒江區、黃巖區、路橋區分區劃定普通高中最低錄取 控制分數線、統一錄取的辦法 。錄取時根據五個批次的志愿 , 由 市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錄取 。第一批、第三批采取“傳統志愿” 的辦法 , 錄取時按考生志愿順序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第二批、 第四批、第五批采取“平行志愿”的辦法 , 錄取時按照“分數優 先 , 遵循志愿”的原則進行 。
2.北京師范大學臺州附屬高級中學、臺州市第一中學、黃巖 中學、路橋中學在第一批錄取結束后 , 若還有空缺指標 , 則空缺 指標轉入下一批次錄取;在第四批錄取結束后 , 若還有空缺指標 ,  則在填報該校志愿未被錄取的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 取 滿為止 。其他公辦普通高中在第一批錄取結束后 , 若還有空缺指 標 , 則空缺指標轉入第五批錄取;在第五批錄取結束后 , 市教育 考試院在臺州市區普通高中教育招生信息服務平臺上公布未完成 招生計劃的公辦學校名單、計劃數和征集志愿填報的時間 。達到 中考所在區普通高中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而未被任何志愿學校錄 取的考生 , 可在規定時間內 , 向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公辦學校進行征集志愿申報 。有關學校根據考生征集志愿申報情況 , 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 并將錄取的考生名單錄入招生信息服務平臺系統 ,  由市教育考試院核準 。

(三)錄取順序
依次為第一批志愿、第二批志愿、第三批志愿、第四批志愿、 第五批志愿、征集志愿 。除征集志愿錄取由有關學校按規定自行 錄取外 , 其他批次錄取均由市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進行 , 椒江區、 黃巖區、路橋區等區教育局配合 。
錄取時 , 若遇考生中考總成績(含體育和加分項目)相同 ,  則按“語文、數學、英語、科學、歷史與社會·道德與法治”五 科之和得分高者優先;若再相同 , 則依次按“語文、數學、英語” 三科之和得分高者、“語文、數學”兩科之和得分高者、“語文” 單科得分高者、綜合素質評價等第高者優先;若還有相同 , 則全 部予以錄取 。
(四)關于定向生
1.臺州市第一中學、黃巖中學、路橋中學招收定向生的指標 分別為該校當年招生計劃的 60% 。
2.具有市區初中畢業學校的正式學籍 , 在市區所在初中學校 八、九年級連續就讀兩學年(因故經批準同意復學者除外)并按 規定完成初中學業 , 且在市區參加中考的應屆初中畢業生 , 可以 享受該校的定向生指標 。
3.定向生指標由市教育局下達至各區教育局 , 由各區教育局 分配至轄區內各初中學校 , 并做好定向生的資格審查和公示工作 ,  且錄入招生信息服務平臺系統 。具體的分配辦法由各區教育局制 定 , 并于 2021 年 4 月底前報市教育局批準后 , 在當地教育局網站上向社會公布并實施 。
4.定向生的錄取辦法
(1)市教育考試院依據各區教育局分配到轄區內各初中學 校的定向生指標數 , 按考生志愿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 最低控制分 數線為考生所在區中考總成績排序在第 1500 名以內 , 但確保有 定向生指標的初中學校 , 至少有一名考生被擇優錄取者不受此限 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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