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臺州灣新區入學積分申請及核定方式

2022年臺州灣新區入學積分申請及核定方式
積分申請和核定均按《臺州灣新區流動人口積分制實施辦法》有關規定執行 。
(一)適用積分入學的適齡兒童少年,其父母應提前向辦理居住證所屬的街道流動人口積分受理窗口提出積分制管理申請,申請時間應在當年5月1日(含)前 。
(二)此前因其他用途已取得居住證積分且仍有效的,無需重復申請積分,但應在5月1日(含)前向積分受理窗口補充說明積分用于子女入學排序 。
【2022年臺州灣新區入學積分申請及核定方式】(三)在其他縣(市、區)申請取得的居住證積分不適用在臺州灣新區入學排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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