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嘉興經開區新居民子女積分入學條件及規則

一、申請積分入學的條件
父母一方在嘉興經濟技術開發區、嘉興國際商務區辦理《浙江省居住證》并在我區創業、經商、工作或連續居住一年以上、無刑事處罰且其未成年子女無違法犯罪記錄,申請納入新居民積分制管理的新居民適用本辦法 。
二、積分入學的規則
【2021嘉興經開區新居民子女積分入學條件及規則】?新居民以積分制(申請)子女入讀公辦中小學,僅限于小學一年級和初中一年級新生入學時安排,其他年級及轉校的不納入 。
?新居民以積分制(申請)子女入讀公辦中小學的,根據區教文體局提供的公辦中小學入讀名額,按新居民的積分高低排名依次錄取入學 。
?新居民以積分制(申請)子女入讀公辦中小學,其辦理《浙江省居住證》、繳納社會養老保險等相關證明的統計時限截止日期為2021年5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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