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嘉興南湖區新居民子女積分入學條件及規則

一、南湖區新居民子女積分入學條件
父母雙方至少一方在南湖區辦理《浙江省居住證》并在我區連續工作(就業或創業)一年及以上、無刑事處罰且其未成年子女無違法犯罪記錄,近三年在南湖區連續繳納社會養老保險,申請納入新居民積分制管理的新居民適用本辦法 。
二、南湖區積分入學規則
?對符合入學資格的申請家庭,重點保障父母雙方中有從事醫護、公交、環衛、教師等社會公用事業工作,以及軍烈 屬、退役軍人,獲得“見義勇為”稱號人員,持有殘疾證二級及以上人員,在同等積分情況下優先安排其子女入學 。

【2021嘉興南湖區新居民子女積分入學條件及規則】?新居民以積分制(申請)子女入讀公辦中小學,僅限于建設街道、南湖街道、新興街道、新嘉街道、解放街 道、東柵街道、七星街道(限湘城社區、湘都社區)小學一年級和初中一年級新生入學時安排,其他年級及轉校的不納入 。
?新居民以積分制(申請)子女入讀公辦中小學的,根據區教育體育局提供的公辦中小學入讀名額,按新居民的積分高低排名依次錄取入學 。
?新居民以積分制(申請)子女入讀公辦中小學,其辦理《浙江省居住證》、繳納社會養老保險等相關證明的統計時限截止日期為 2021年 4月 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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