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頭合法穩定住所+穩定就業人員入戶辦理指南

申請資料
1?申請人申請書;
2?申請人最近連續一年在汕的社保證明;
3申請人《廣東省居住證》;
4申請人房屋產權證明;
5申請人連續三年穩定就業(含個體經營等)證明;
6申請人及入戶人的居民身份證(子女未滿十八周歲附出生醫學證明)、婚姻狀況證明或本人未婚聲明;
7家庭關系不明的 , 需提供關系證明;
8遷出地戶口簿;
9省外戶口還需持《準予遷入證明》《戶口遷移證》
入戶人:
本人及其他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已婚子女限一人)、父母
辦理地點:
市行政服務中心公安大廳戶政窗口
辦理期限
【汕頭合法穩定住所+穩定就業人員入戶辦理指南】15個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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