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門市高技能人才補貼申請指南 江門技能大師工作室津貼申請指南

技能大師工作室津貼一、申請條件
(一)依托江門市企業、研發中心、職業(技工)院校建立的技能大師工作室,企業、研發中心、職業(技工)院校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與法定勞動年齡內且未退休的技能大師建立勞動(聘用)關系;
2.技能人才比較密集;
3.高度重視技能人才隊伍建設工作,建立較為完善的技能人才培養、評價、選拔、使用和激勵政策制度;
4.有必要的經費用于高技能人才培養、交流等方面;
5.能夠為技能大師工作室提供相應的資金支持和包括場所、設備在內的必要工作條件 。
(二)依托江門市公共職業技能實訓基地建立技能大師工作室,公共職業技能實訓基地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與法定勞動年齡內且未退休的技能大師建立勞動(聘用)關系;
2.高度重視技能人才隊伍建設,制定了一系列加快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的政策措施;
3.能夠為技能大師工作室提供相應的資金支持和包括場所、設備在內的必要的工作條件 。
注:
【江門市高技能人才補貼申請指南 江門技能大師工作室津貼申請指南】1.已被確定為國家級、省級技能大師工作室的可直接認定 。
2.技能大師應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在江門市某類行業(領域)技能拔尖、技藝精湛并具有創新創造能力和社會影響力、在帶徒傳技方面經驗豐富、能夠承擔技能大師工作室日常工作的高技能人才;
(2)獲得中華技能大獎稱號,且在江門市工作(以繳納社會保險費或個人所得稅為依據);
(3)獲得全國、廣東省、南粵、江門市技術能手稱號,或國家工藝大師稱號,或具有技師以上技能水平,在江門市積極開展技術技能革新,取得有一定影響的發明創造,并在江門市產生較大的經濟效益;
(4)具有一定的絕技絕活,并在江門市積極挖掘和傳承傳統工藝上作出較大貢獻(含江門市非物質文化遺產手工藝傳承人) 。
二、提交材料
每年1-6月,申請人在申報系統上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彩色掃描件:
1.領銜技能大師及其成員(徒弟)身份證;
2.領銜技能大師社會保障卡;
3.領銜技能大師主要技術成果、獲獎情況、專利技術證書等證明材料;
4.大師單位聘用“領銜技能大師”的證明;
5.技能大師工作室管理制度及基本設施情況介紹 。
三、受理機構(部門)
五、發放方式
大師工作室建設經費一次性發放給申請人單位,領銜技能大師津貼采取“首年申辦、次年發放、一年一補”方式按年度發放給個人 。
六、管理要求
(一)本指南自2020年1月1日起執行 。已領取我市技能名師工作室建設經費資助的單位及其已享受我市技能名師津貼的個人,不得重復申請 。
(二)屬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批核發程序如下:
1.網上審核 。受理機構(部門)通過相關信息系統對申請人的身份、職業資格證書、繳納社保、所在企業等信息進行核查 。審核不通過的,如發現基本信息填寫有誤、申請材料不完整等情況,應當一次性告知申請人 。
2.專家評審 。屬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組織專家成立評審委員會進行綜合評審,于8月31日前擬定補貼對象候選名單 。
3.確定補貼對象 。屬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根據專家評審、實地核查等情況,確定補貼對象入選名單 。
4.公示公告 。屬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在門戶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姓名、工作單位、證書編號、職業(工種)、等級 。
5.報備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屬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于9月30日前報江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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