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門市高技能人才補貼 江門企業技能人才評價補貼申請指南

一、申請條件
1.在江門市登記注冊的企業;
2.經江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開展企業技能人才評價 , 獲得高級工/三級或以上國家職業資格證書達30人次;
3.參評人員須為與申請企業簽訂勞動合同的生產服務一線在職在崗職工 , 且符合法定勞動年齡 , 年齡計算以報考時間為準 。
二、提交材料
每年6-9月 , 申請人在申報系統上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彩色掃描件:
1.江門市企業技能人才評價補貼申請表;
2.江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單位申請開展技能人才評價工作的復函;
3.申請人營業執照;
4.企業法人身份證 。
三、受理機構(部門)
五、發放方式
一次性發放給申請人 。
六、管理要求
(一)本補貼自2019年2月18日起執行 。
(二)屬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批核發程序如下:
1.網上審核 。每年10-11月受理機構(部門)通過相關信息系統對申請人的法人資格、營業執照、申請補貼人數、申請補貼的參評人員名單等信息進行核查 。審核不通過的 , 如發現基本信息填寫有誤、申請材料不完整等情況 , 應當一次性告知申請人 。
2.公示公告 。每年12月屬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在門戶網站公示通過審核的申請人基本情況 , 公示內容包括:企業名稱、法人代表、營業執照、擬發放補貼數額 。公示期 5個工作日 。
【江門市高技能人才補貼 江門企業技能人才評價補貼申請指南】3.發放補貼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 , 一次性發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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