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新能源汽車置換補貼政策 廣東省新能源汽車購置補貼申請指南

個人消費者在省內購買“廣東省汽車以舊換新專項行動”推廣車型范圍內的新能源汽車新車,并在省內完成機動車注冊登記的,可申請新能源汽車綜合使用補貼 。
一、申請材料
(一)有效身份證件;
(二)購車合同;
(三)機動車統一銷售發票;
(四)機動車行駛證;
(五)在廣東省營業網點開戶的銀行儲蓄卡 。
二、辦理流程
(一)查詢推廣車型和經銷商名單 。
1.從5月1日起,通過省發展改革委網站或“粵省事”小程序“新能源車購置補貼”欄目,查詢新能源汽車購置補貼推廣車型和參與補貼活動的經銷商名單 。(首次登錄“粵省事”的,需要按照指引進行實名注冊) 。
(二)購車并進行補貼申請預登記 。
2.在“粵省事”小程序“新能源車購置補貼”欄目中點擊獲取校驗碼 。校驗碼僅限本人使用 。
3.到店購車 。在購車時請向經銷商出示該校驗碼,并與經銷商確認補貼政策是否在實施 。
4.購車并簽訂購車合同后,于當日督促并配合經銷商在“新能源車購置補貼”登記審核系統上傳購車合同以及其他有關資料,進行補貼申請預登記 。
5.提車當日,請提醒經銷商在“新能源車購置補貼”登記審核系統補充上傳車輛發票、車架號等信息,完成預登記 。消費者可在“粵省事”中查詢相關信息是否準確填報,如有錯誤應及時反饋經銷商進行修改 。
(三)上牌并正式提交補貼申請 。
6.在省內車管部門以本人身份完成上牌手續,取得車輛行駛證5個工作日后,登錄“粵省事”小程序“新能源車購置補貼”欄目,填寫車牌號、本人收款銀行賬戶、開戶行等信息,上傳車輛行駛證、銀行卡照片,確認無誤后,正式提交補貼申請 。
(四)查收補貼資金 。
7.在補貼申請提交之日起15個工作日后,登錄“粵省事”小程序“新能源車購置補貼”欄目查詢補貼申請審核、補貼發放等狀態 。符合補貼條件的,補貼資金在15個工作日內將發放至所填銀行賬戶;15個工作日后未收到補貼資金的,請咨詢經銷商 。如因賬戶異常無法收款,請聯系經銷商并提供本人正常賬號信息,由系統后臺進行更新 。
三、注意事項
(一)申請人提交的購車合同、購車發票、車輛行駛證、銀行卡均應為同一自然人 。若不屬于同一自然人,將無法獲得補貼資金 。
(二)請確保銀行賬戶處于正常使用狀態,便于補貼資金的發放 。
【廣東省新能源汽車置換補貼政策 廣東省新能源汽車購置補貼申請指南】(三)申請人須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對提供虛假信息,惡意申請、騙取補貼的,一旦發現將立即取消其補貼資格,并依法依規處理、追究法律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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