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無犯罪記錄證明辦理指南 廣東省公安機關辦理無犯罪記錄證明工作指引

珠海無犯罪記錄證明辦理指南
具有下列事由之一的,個人可向公安機關申請辦理無犯罪記錄證明:
1、因辦理出國(境)事務需要的;
2、法律、法規、規章規定關于資質、資格注冊或執業升學、服現役等以無犯罪記錄為前提的;
珠海無犯罪記錄證明個人申請條件
本省戶籍或暫住人員、在校學生,可申請辦理無犯罪記錄證明 。
珠海無犯罪記錄證明個人網上辦理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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線上辦理流程:
第一步:閱讀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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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無犯罪記錄證明個人辦理所需材料及受理單位
1、廣東省戶籍公民
憑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向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派出所)申請辦理出生以來的無犯罪記錄證明;
2、原本省戶籍人員
憑居民身份證、戶口簿、港澳臺居民居住護照或其他有效身份證件(其中任一種),向戶籍最后遷出地公安機關(派出所)申辦戶籍在廣東期間的無犯罪記錄證明;
3、暫住人員
憑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居住證,向現居住地公安機關(派出所)申請辦理在廣東居住期間的無犯罪記錄證明 。居住時間以辦理居住證時間為準,在廣東跨地市的居住時間可合并計算;
【珠海無犯罪記錄證明辦理指南 廣東省公安機關辦理無犯罪記錄證明工作指引】4、在校國內學生
憑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學生證或學籍證明,向就讀學校所在地公安機關(派出所)申請辦理在廣東就讀期間的無犯罪記錄證明 。
注:個人在一年內申請3次以上犯罪記錄證明的,應當提交開具證明用途的相關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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