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杭州錢塘新區幼兒園招生 2020杭州錢塘新區幼兒園錄取辦法

1.當公辦幼兒園教育服務區內符合條件的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根據“住、戶一致”優先原則,按下列先后順序錄取:
(1)適齡兒童與父母戶籍、家庭住房三者一致,且均在幼兒園教育服務區 。其中父母有區內房產的,家庭住房以父母房產證為依據認定;父母無市區房產的,適齡兒童和父母居住在區內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家庭住房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產證為依據認定 。
以上住戶一致家庭適齡兒童按先“三戶”后“兩戶”順序錄取 ?!叭龖簟敝高m齡兒童戶口、父和母戶口與家庭住房三者一致,“兩戶”指適齡兒童戶口、父或母戶口與家庭住房三者一致;
(2)適齡兒童和父母戶籍與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戶籍、住房三者一致,均在幼兒園教育服務區(父母有市區房產但不在該幼兒園教育服務區),且適齡兒童戶籍自出生日起落戶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
(3)適齡兒童有新區戶籍,但不屬于上述兩類 。
當同類情況適齡兒童報名數超出幼兒園招生計劃數時,按照適齡兒童入戶時間的先后排序錄取 。符合條件、該園未能錄取的適齡兒童由教育衛健局按相對就近原則統籌安排 。
7 月 10 日前公辦幼兒園逐批發放錄取通知書 。
2.符合條件的流動人口隨遷子女,由居住地附近民辦幼兒園根據招生計劃經審核錄取 。
3.其他說明 。
(1)駐國家確定的艱苦邊遠地區和西藏自治區,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三類以上島嶼,以及在飛行、潛艇、航天、涉核等高風險、高危險崗位工作的軍人子女,平時榮獲二等功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軍人子女,烈士子女和因公犧牲軍人子女,一至四級殘疾軍人子女,其直系親屬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在新區的幼兒,由教育衛健局審核確認后酌情照顧錄取 。
父母在我國駐外機構工作或因公派往并長期在國外工作,父母雙方均在野外地質勘察部門工作,戶籍所在地確實無人照顧,需由新區親屬照管或寄養在新區的幼兒,由教育衛健局審核確認后酌情照顧錄取 。
(2)殘疾人子女在戶籍所在地入園優先給予照顧 。
(3)在杭留學回國等人員子女、華僑歸僑子女,按《關于在杭留學等人員子女入(轉)杭州市區中小學和幼兒園有關事項的通知》(杭教高中[2012]8 號)執行 。
(4)工作地為新區的歸國和引進浙商子女按《關于實施支持浙商創業創新促進杭州發展教育方面配套政策的通知》(杭教初〔2012〕10 號)執行 。
【2021年杭州錢塘新區幼兒園招生 2020杭州錢塘新區幼兒園錄取辦法】(5)在新區居住的港澳臺籍兒童和外國籍兒童可向實際居住地附近幼兒園報名,也可去獲得批準的專門招收外籍人員子女的市區幼兒園報名 。收費按物價管理部門批準的標準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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