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杭州濱江幼兒園報名現場確認所需材料一覽

(一)濱江區戶籍幼兒:需提供幼兒家庭戶籍本、父母雙方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其中:
集體戶幼兒另需提供在濱江區的居住證明或租賃協議 。
本區已安置的拆遷家庭,另須提供拆遷協議、拆遷安置相關證明的原件和復印件 。
本區未安置的拆遷家庭,另須提供拆遷協議原件和復印件、街道征遷安置中心出具的未安置證明原件(自行過渡戶,還須提供實際居住地相關證明) 。
(二)非濱江區戶籍幼兒:需提供幼兒家庭戶籍本、父母雙方身份證,并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 。具體為:
(1)流動人口隨遷子女:需提供適齡幼兒本人的居住證、家庭房產證或租賃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暫未取得居住證,但預計2020年8月31日前能取得的,應在報名現場單獨登記,待取得居住證后,在8月31日前補交相關材料核驗,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入園 。
(2)由濱江區親屬照管或寄養在濱江區的兒童:需提供與工作相關的證明材料 。
(3)駐濱江區部隊的隨軍子女:需提供軍官證等相關證明 。
(4)直系親屬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在濱江區的軍人子女:需提供相關的證明材料 。
(5)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人才子女:需提供幼兒父母雙方或一方相應的《人才居住證》或相關證明、在濱江居住的房產證或房屋租賃證明 。
(6)港澳臺籍兒童和外國籍兒童:需提供本人及家長往來大陸通行證、護照等相關身份證明材料、在濱江居住的房產證或房屋租賃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
(7)市區集體戶幼兒:需提供在濱江區的居住證明或租賃協議 。
【2020杭州濱江幼兒園報名現場確認所需材料一覽】(8)未安置的市區拆遷戶:需提供在濱江區的居住證明或租賃協議、拆遷協議原件和復印件、街道征遷安置中心出具的未安置證明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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