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門市在站博士后生活補貼申請指南 2020廣東省博士后生活補貼

一、申請條件
經國家批準、省備案進入我市設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園區分站、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的在站博士后 。
二、提交材料
1.江門市在站博士后生活補貼申請表;
2.本人身份證(護照)、相關學歷學位鑒定或網上查詢結果或認證報告;
3.聯合培養博士后研究人員三方協議書、博士后申請表、博士后研究人員進站審核表、博士后進站通知書或《博士后研究人員備案證明》 。
三、受理機構(部門)
四、補貼標準
補貼標準按《江門市在站博士后生活補貼一覽表》(詳見附表)執行,享受期最長2年 。
五、發放方式
按年一次性發放給申請人 。
六、管理要求
1.本補貼自2019年2月18日起執行 。
2.撥付第二年生活補貼資金后,用人單位應及時提交在站博士后《中期考核表》備案 。本指南實施后,博士后中途退站的,按未服務的月數(從個人提出申請退站的次月開始計算)所占的比例計算,由個人按原發放途徑退回相應的生活補貼 。
3.用人單位設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園區分站、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的資格,由受理機構(部門)核定 。
4.全球高校排名以上年度泰晤士報高等教育副刊公布的最新排名為準 。
5.本補貼由受理機構(部門)按照經辦、審核、審批(受理機構或部門負責人)三級審核程序審定發放 。
【江門市在站博士后生活補貼申請指南 2020廣東省博士后生活補貼】

江門市在站博士后生活補貼申請指南 2020廣東省博士后生活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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