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門市殘疾人補助政策 江門殘疾人補貼政策

》》》2021江門殘疾人兩項補貼標準調整
關于2021年進一步提高我市殘疾人兩項補貼標準的通知
各市(區)財政局、民政局、殘聯:
根據《江門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2021年市政府重點工作任務分解表和市十件民生實事任務分解表的通知》(江府〔2021〕3號)、《關于印發<關于開展“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工作方案>的通知》(江學組〔2021〕5號)要求 , 經市人民政府同意 , 現就2021年進一步提高我市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以下簡稱殘疾人兩項補貼)標準等事宜通知如下:
一、補貼標準
2021年7月起 , 進一步提高我市殘疾人兩項補貼標準 , 其中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標準從現行的181元/月·人提高到200元/月·人;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從243元/月·人提高到250元/月·人 。
二、補貼資金管理
(一)2021年7月起進一步提高我市殘疾人兩項標準后 , 補貼的申請、審核、發放 , 以及資金安排和資金管理等事宜 , 按照《廣東省民政廳 廣東省財政廳 廣東省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廣東省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實施辦法>的通知》(粵民規字〔2021〕1號)等現行有關規定執行 。【江門市殘疾人補助政策 江門殘疾人補貼政策】
(二)各市(區)財政、民政、殘聯部門要加強協調 , 積極統籌、保障資金 , 協同做好殘疾人兩項補貼按期足額發放工作 , 確保殘疾人可以及時領取補貼 。對未能及時按規定足額發放補貼的地區 , 市民政局將會同市財政局、市殘聯等有關部門進行通報和督查 。
江門市財政局 江門市民政局
江門市殘疾人聯合會
2021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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