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海幼兒園報名2020 2021年寧海橋頭胡街道幼兒園報名指南

2021年寧海橋頭胡街道幼兒園報名指南(時間+報名方式)
為確保橋頭胡街道轄區內幼兒園招生工作平穩順利進行,營造公平、公正、公開的招生工作氛圍,根據《關于做好群眾和企業“一件事”工作的通知》(浙改辦發〔2019〕34號)、《浙江省教育廳等十三部門關于印發公民上學“一件事”工作流程和辦事指南的通知》、《寧波市教育局關于做好幼兒園招生工作的指導意見》(甬教基〔2013〕78號)和《寧海縣2021年幼兒園招生工作指導意見》(寧教〔2021〕58號)文件精神,結合橋頭胡街道學前教育實際,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
一、指導思想
幼兒園招生工作堅持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公民并舉的發展策略,堅持規范管理,強化服務意識,充分發揮政府統籌與協調的職能,進一步完善覆蓋城鄉、公益普惠、布局合理的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系,切實解決適齡兒童入園需求 。
二、招生原則
(一)堅持區域招生原則 。橋頭胡街道轄區內適齡兒童,只要符合入學條件皆可進入橋頭胡各幼兒園就讀 。
(二)堅持小區配套優先原則 。小區配套幼兒園優先滿足本小區業主子女的入園需求 。
(三)堅持公民同招、免試原則 。公辦幼兒園與民辦幼兒園同步報名、同步錄取、同步注冊學籍;適齡兒童實行免試入園,不得對入園兒童進行任何形式的測試或變相測試 。
三、招生對象
招生對象為小班新生,即年滿3周歲(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的適齡兒童 。
具體分三類:
第一類:適齡兒童為橋頭胡街道戶籍對象,同時其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已在橋頭胡街道內購房,并持有房產證 。
第二類:適齡兒童為橋頭胡街道戶籍對象,但其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橋頭胡街道內無房;或適齡兒童為非橋頭胡街道戶籍對象,但其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橋頭胡街道內購房,并持有房產證 。
第三類:既無橋頭胡街道戶籍又無橋頭胡房產的寧海籍適齡兒童和持有居住證的外來務工人員子女 。
以上三類對象需要的所有證件截至時間為2021年4月30日 。所有證件查驗時都必須登記在冊 。
四、報名錄取流程
橋頭胡街道幼兒園共4所,其中公辦幼兒園:橋頭胡中心幼兒園海灣園區;普惠性民辦幼兒園:東方幼兒園、店前王幼兒園、植苗幼兒園 。
按公民辦幼兒園同步招生工作要求,幼兒園錄取工作分三個階段進行 。
(一)第一階段:小區配套幼兒園(橋頭胡中心幼兒園海灣花園園區)線下招生 。
1、報名時間:4月15日上午8:30—4月16日下午4:00
2、報名地點:橋頭胡中心幼兒園海灣花園園區
3、招生對象:有配套幼兒園的小區業主(含祖輩有小區房產的業主)的適齡兒童 。
4、錄取方式: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本小區有房產的適齡兒童,按房產取得時間的先后進行錄取(以父母房產優先),未被錄取的適齡兒童進入第二階段招生程序 。有剩余學額的小區配套幼兒園納入第二階段進行招生 。
適齡兒童入園名單向社會公示5天,錄取名單一經公示,則其他幼兒園不再錄取 。本階段放棄小區配套優先原則的對象,后階段不再享有優先權 。
5、現場報名登記提供材料: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本小區有房產的適齡兒童,需提供戶口簿、父母身份證、出生證明原件和復印件,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產證原件和復印件,其它房產詳見(特殊房產規定) 。
房產所有人與適齡兒童不在同一本戶口本上的需提供相關親屬證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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