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門收養孩子落戶辦理條件有什么要求?

收養及無戶口人員登記入戶
根據戶籍管理相關政策規定,凡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可以提出申請:
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的規定,由社會福利機構申請辦理的收養棄嬰(棄童)入戶;
2)已辦理收養登記、事實收養或撫養公證的無戶口人員申報入戶;
3)對超過3個月無法查詢身份信息且需要在福利機構安置的滯留流浪討乞人員;
【江門收養孩子落戶辦理條件有什么要求?】4) 其他無戶口人員,對于根據《收養法》及有關政策法規規定,無法辦理收養登記、事實收養或撫養公正的事實撫養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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