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居住證積分管理指標體系 杭州居住證積分納稅指標

積分規定:
自主創業工商注冊,投資者個人近5年連續在市區累計繳納個人所得稅5萬元為1分,每增加3萬元加1分,最高20分;非投資者個人近5年連續在市區累計繳納工資薪金等個人所得稅達1萬元為1分,每增加5千元加1分,最高20分 。
備注:只有申請人本人在實行積分落戶區域內繳納的個人所得稅才能積分,其他地區、其他稅種均不可以 。
印證材料:
提供以下材料:
(1)2019年(不含)之前年度:提交材料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完稅證明》(格式見附件1)
獲取途徑:憑本人身份證在各區稅務局辦稅大廳自助服務機拉取,也可以登錄國家稅務總局浙江省電子稅務局網站(網址為https://etax.zhejiang.chinatax.gov.cn/)進行查詢打印 。
(2)2019年(含)及以后年度:提交材料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納稅記錄》(格式見附件2) 。
獲取途徑:憑本人身份證、個人所得稅手機app在各區稅務局辦稅大廳自助服務機拉取或是通過大廳窗口打印,也可以登錄國家稅務總局自然人電子稅務局(網址為https://etax.chinatax.gov.cn/)進行查詢打印 。
其中線上受理的將完稅證明原件拍照上傳或網上截圖等,線下受理的提供完稅證明原件或打印件 。
附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完稅證明》
2.《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納稅記錄》
附件1《稅收完稅證明》(文書式)式樣

杭州市居住證積分管理指標體系 杭州居住證積分納稅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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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納稅記錄式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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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居住證積分管理指標體系 杭州居住證積分納稅指標】電子稅務局、政務服務網開具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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