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居住證積分發明專利指標 杭州居住證積分政策

積分規則:
自主發明創新,被授予發明專利30分/項 。多人共有專利的第一專利權人計20分,其他專利權人減半 。
備注:
1.不與其它積分指標重復積分 。
2.應在本市市區工作或學習期間獲得的發明專利 。
3.轉讓專利不得分 。
4.不設上限 。
印證材料:
【杭州居住證積分發明專利指標 杭州居住證積分政策】申請人本人為專利權人,擁有國家知識產權局核發的發明專利證書(原件) 。其中線上受理將證書原件拍照上傳,線下受理提供證書原件 。
溫馨提示:開始申請前,請先確認你的《浙江省居住證》處于有效狀態,你的實際居住(自購房或租賃住房)地址與居住登記及居住證的地址一致 。特別提醒變更居住登記地址后還需要及時變更居住證的地址,不一致的會影響你的“住所”指標加分情況和積分應用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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