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哪些企業可緩繳社保 南寧社保減免優惠政策

根據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廣西稅務局聯合印發的《關于特困行業階段性實施緩繳企業社會保險費政策的通知》(桂人社發〔2022〕20號) , 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等4部門《關于擴大階段性緩繳社會保險費政策實施范圍等問題的通知》(桂人社發〔2022〕29號)規定 , 5個特困行業、17個困難行業等參保單位 , 可以申請階段性緩繳社會保險費單位繳納部分 。
哪些企業可緩繳:
一、5個特困行業
屬于餐飲、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鐵路運輸等5個特困行業的企業、以單位方式參加社會保險的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以及其他單位 。此類單位養老保險費緩繳實施期限為2022年4月至12月 , 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實施期限為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 。
二、17個困難行業
屬于農副食品加工業、紡織業、紡織服裝服飾業、造紙和紙制品業、印刷和記錄媒介復制業、醫藥制造業、化學纖維制造業、橡膠和塑料制品業、通用設備制造業、汽車制造業、鐵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運輸設備制造業、儀器儀表制造業、社會工作、廣播電視電影和錄音制作業、文化藝術業、體育、娛樂業等17個困難行業所屬的困難企業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申請緩繳月之前1個自然月處于虧損狀態 。
(二)申請緩繳月之前3個自然月累計虧損 。
(三)2022年1月至申請緩繳上月累計虧損 。
此類單位養老保險費緩繳實施期限為2022年6月至12月 , 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實施期限為2022年6月至2023年5月 。
三、受疫情影響嚴重地區生產經營困難的中小微企業等
同時符合以下兩項條件的受疫情影響嚴重地區生產經營困難的中小微企業、以單位方式參加保險的個體工商戶、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事業單位及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社會組織:
(一)受疫情影響嚴重地區含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 累計出現1個(含)以上中高風險疫情地區的市、縣(市、區);出現疫情封控區、管控區、防范區等管控區域或發布“停工停產”“足不出戶”等政策的縣(市、區);8個邊境縣(市、區) 。
(二)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申請緩繳月之前1個自然月處于虧損狀態 。
2.申請緩繳月之前3個自然月累計虧損 。
3.2022年1月至申請緩繳上月累計虧損 。
【南寧哪些企業可緩繳社保 南寧社保減免優惠政策】此類單位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三項社會保險費緩繳實施期限為2022年6月至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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