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紹興濱海新區人才公寓可申請入住對象及條件

2024年紹興濱海新區人才公寓可申請入住對象及條件

2024年紹興濱海新區人才公寓申請對象及條件如下:
租賃對象及條件:
(一)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可申請人才公寓:
【2024年紹興濱海新區人才公寓可申請入住對象及條件】1、引進到新區企業工作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專科(35周歲以下)及以上的畢業生 , 或技師及以上高技能人才 。
2、落戶新區的企業(單位)創始人、高管、研發和創業團隊核心骨干成員 , 或急需引進的其他人才 。

3、新區重點招商項目暫未繳納社保的先期落戶人才 。
4、引進到新區行政事業單位或國有企業的在編"雙一流""985""211"全日制或 QS 世界大學排名前200位的本科畢業生、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或副高職稱及以上人員 。
5、經區域互認為 D 類及以上柔性人才 。
6、經批準認可的其他人才 。
上述申請對象要求戶籍在新區外且在10個街道(瀝海、稽山、迪蕩、靈芝、東浦、東湖、孫端、斗門、馬山、皋埠)內無住房(包括私房、公房等),與新區內的企業(單位)簽訂一年以上合法勞動合同,并按規定在本單位繳納社會保險(除第3、5條) 。

(二)"七天免入住"申請人員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參加新區內企業應聘求職、實訓、短期實習(不超過一個月)等人才交流活動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專及以上學歷青年人才(博士40周歲以下,本科及以上35周歲以下 , ???0周歲以下),或經區域互認為 D 類及以上柔性人才 。

2、戶籍所在地在新區以外 。
申請通過后可享受人才公寓累計7天(6晚)的免費住宿 。其中,首次申請原則上不超過3天(2晚) , 后續需繼續住宿的應分次申請,每次不超過3天(2晚),每人累計不超過7天(6晚) 。
(三)"零元入住"申請人員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在新區各類企業工作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新就業職工,且以用人單位名義依法繳納社會養老保險的 。
2、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新區范圍內無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根據不動產權屬登記和商品房網簽、預定情況核定) 。
3、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未享受過人才公寓、經濟適用住房、人才房票補貼等,不可同時享受公租房、其他保障性租賃住房(含人才租賃補貼) 。
申請通過后 , 第一年在申請人租賃補貼額度內免費入住,第二年、第三年額外收取租賃補貼的30%、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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