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殘保金優惠政策 2024南京殘保金申報繳納指南

南京殘保金優惠政策 2024南京殘保金申報繳納指南

申報范圍
凡在南京市范圍內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民辦非企業單位(以下簡稱“用人單位”),均應按照不低于本單位在職職工總數1.5%的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 。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應當繳納殘保金 。
申報時間
2024年6月1日-6月30日(費款所屬期: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申報繳納方式
登錄“電子稅務局”申報繳納 。
到辦稅服務廳申報繳納 。

注意:
01安排殘疾人就業比例達1.5%(含)以上的用人單位,或在職職工總數30人以下暫免征收殘保金的企業 , 也應按規定進行申報 。
02用人單位如為非企業(南京市范圍內的機關、團體、事業單位和民辦非企業單位),不得享受暫免征收政策 。

03南京市2024年殘聯年審已于3月1日開始,請安置殘疾員工的用人單位向主管的殘疾人聯合會申報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情況,由殘疾人聯合會對用人單位安排就業的殘疾人人數進行審核 。申報時上年用人單位實際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 , 以殘疾人聯合會審核數據為準 。未辦理審核的 , 視為未安置殘疾人 。
04請您申報時務必如實填寫本單位上年在職職工工資總額、上年在職職工人數,并保證所填數據的真實性和完整性 。用人單位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情況,依法納入勞動就業信用管理范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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