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州應屆畢業生補貼政策 揚州高校畢業生求職面試補貼政策

揚州應屆畢業生補貼政策 揚州高校畢業生求職面試補貼政策

揚州市鼓勵高校畢業生來揚求職面試實施細則
為進一步鼓勵高校畢業生來揚就業,加快推動青年人才向我市集聚,根據市委、市政府《關于提升人才創新創業環境加強“產業科創名城”人才支撐的15條舉措》(揚發〔2022〕9號),結合我市人才工作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 。
一、適用對象
1、應邀來揚參加招聘會等人才交流活動的高校畢業生 。
2、在我市赴外招聘會上達成就業意向后來揚面試的高校畢業生 。
二、補貼標準

給予每人1000元一次性求職面試補貼 。
三、申領程序
1、注冊申請 。人才通過“我的揚州”APP“揚州人才碼”模塊或“揚州人才碼”微信小程序進行實名注冊登記,獲取個人“人才碼” 。
2、申請方法
 ?。?)經活動主辦方確認,應邀來揚參加招聘會等人才交流活動的高校畢業生,現場出示個人“人才碼”,參加求職面試 。面試結束后,通過“揚州人才碼”相應功能模塊上傳申請人在活動現場與用人單位洽談的照片等證明材料,申請求職面試補貼 。

 ?。?)參加我市赴外招聘會的高校畢業生,與我市用人單位現場達成就業意向 , 并確認來揚參加面試 。來揚面試結束后,通過“揚州人才碼”相應功能模塊上傳《高校畢業生來揚求職面試證明》(見附件)和申請人面試現場照片等材料,申請求職面試補貼 。
3、審核公示 。每月10日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對上月提交的補貼申請進行審核 。審核結果向社會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
4、資金撥付 。對公示無異議的補貼申請,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于每月25日前將補貼資金撥付至申請人賬戶 。所需經費在市級人才工作專項資金中列支,經審批后由市財政下達 。

四、申請要求
1、本實施細則所指人才交流活動、赴外招聘會須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組織實施或認可 。
2、申請人須為非在揚高校畢業生,且在一個學歷層次只能申領一次求職面試補貼 。
3、申請人在參加活動后1年內未提出求職面試補貼申請的,視為自動放棄申領資格 。
4、申請人應誠實守信、如實申報 。凡弄虛作假騙取補貼資金的,一經查實將取消享受補貼資格,收回已領取補貼資金 。涉嫌違法犯罪的,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
五、附則
1、本實施細則自2022年1月1日起實施 , 試行期為3年 。
2、本實施細則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
附件:高校畢業生來揚求職面試證明.doc
【揚州應屆畢業生補貼政策 揚州高校畢業生求職面試補貼政策】政策來源:揚州市人民政府(https://www.yangzhou.gov.cn/yzszxxgk/rsj/202205/264092192a0a4f3d964db5fad073f68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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