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城縣人才特殊津貼政策內容及補貼標準

石城縣人才特殊津貼政策內容及補貼標準

石城縣人才特殊津貼政策內容
畢業五年內與我縣企業簽訂勞動(聘用)合同三年以上,工作滿一年并按規定繳納了社會養老保險的本科生,給予每人每月600元的生活補貼,在職第二年開始兌現上一年補貼,連續補貼三年,凡在服務期內離職或調離到縣外的,全額繳回所得補貼;對縣內機關、企事業單位全職引進的碩士研究生、市級D類及以上人才,在崗履職并在本縣按規定繳納了社會養老保險的 , 分別給予每人每月800元、1200元的人才特殊津貼,連續發放三年 。服務期內離職到縣外的 , 所得津貼全額退回,對年度考核不合格或因身體原因不能正常履職的,停發人才特殊津貼;對在縣屬機關企事業單位就業的持有省人社部門頒發的高級技師或首席技師、省政府頒發的贛鄱工匠資格證書的(省級C類人才),給予每人每月1500元的高技能人才特殊津貼,連續發放三年,三年內離職到外縣的,所得補貼全額繳回 。

【石城縣人才特殊津貼政策內容及補貼標準】申領指南:2022年贛州石城縣人才津貼及獎勵申報(時間+條件+材料)

相關經驗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