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薩新生兒入戶辦理注意事項 西藏新生兒上戶口需要哪些證件

拉薩新生兒入戶辦理注意事項 西藏新生兒上戶口需要哪些證件

出生登記注意事項
1、 關于新生兒的姓氏 。新生兒的姓氏可以隨父姓,亦可以隨母姓 。
2、 關于新生兒的民族成份 。只能依據父或母的民族成份確定,父母不同民族成份的,由父母商定小孩民族成份隨父或隨母 。
3、父母一方是掛靠戶或集體戶,另一方是家庭戶的,須隨家庭戶一方入戶;父母一方是區內掛靠戶,另一方是區以外的,戶主現場簽署同意入戶聲明或提供戶主同意入戶公證書 。

4、對于市內政策外生育小孩,應在父母戶口所在區接受計生處理 。計生處理后父母市內遷移戶口的,可在遷入地辦理小孩出生登記,不再需要遷入地計生部門審核 。

5、 《出生醫學證明》父母資料缺失或不相符的,要提供新生兒與親生父母的法醫學鑒定書 。

【拉薩新生兒入戶辦理注意事項 西藏新生兒上戶口需要哪些證件】6、父母一方為港澳居民的,提供其港澳居民身份證和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父母一方為臺灣居民的,提供臺灣身份證及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父母一方為外籍人士的 , 提供國外身份證件并同時提供中文翻譯件 。
7、 16周歲以上人員補報往年出生的,須通過人口信息查詢、相片比對等方式核查是否重人重戶 。
8、通過非正常途徑在異地辦理了出生登記,按規定注銷后再隨父(母)入戶的,憑小孩的出生證明和原戶口登記機關出具的戶口注銷證明辦理出生登記,不需提供出生醫學證明副頁 。
9、 國內的出生醫學證明用英文填寫的,提供中文翻譯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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