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江夫妻可生多少個子女?什么情況可再生育?

內江夫妻可生多少個子女?什么情況可再生育?

《四川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根據四川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決定進行了第六次修正 。新修正的《四川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目前已經開始施行
《條例》將第十三條修改為:
【內江夫妻可生多少個子女?什么情況可再生育?】一對夫妻可以生育三個子女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再生育子女:

(一)有子女死亡的;
(二)有子女按規定鑒定為殘疾,醫學上認為適宜再生育的 。
育兒假如何規定?
《條例》明確:“子女三周歲以下的夫妻,每年分別享受累計十天的育兒假,育兒假視為出勤 ?!?br /> 生育假、護理假待遇誰來保障?
《條例》新增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用人單位應當保障生育假、護理假待遇落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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