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新都區小學入學政策 新都區小學入學公告

2024新都區小學入學政策 新都區小學入學公告

2024新都區小學入學政策(時間+報名入口)
一、總體要求
(一)堅持就近入學
區教育局通過義務教育階段常住人口學齡兒童摸底調查,依據新型城鎮化發展和學齡兒童數量變化趨勢,遵循入學劃片歷史沿革,結合適齡兒童少年人數、學校分布、學校規模、交通狀況、新建小區、街道和人口變動等因素,科學制定各校招生計劃和服務范圍 , 片區劃定后保持相對穩定 。
學位緊張的學??蓪嵭辛陜纫惶追课輧炏冉鉀Q一個家庭的戶籍適齡兒童就近劃片入學,其他遷入的適齡兒童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入學 。
(二)堅持免試入學
嚴格執行義務教育免試入學升學規定,公辦中小學采用單校劃片入學或多校劃片相結合的方式入學,民辦中小學實行免試電腦隨機錄取 。嚴禁通過筆試、面試、面談、評測、簡歷等任何形式選拔學生,嚴禁以各類競賽證書、考試證書、榮譽證書、學科成績、培訓成績或證書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或參考;嚴禁與社會組織、培訓機構掛鉤招生 , 嚴禁違規跨區域招生 。
學校要嚴格實施均衡編班,按照“班額、生源、男女比例等基本均衡”的原則,均衡分配學生、配置師資,學校不得以教育信息化改革等名義分班并取名 。
(三)堅持公民同招
公辦、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實行同步招生 。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及錄取工作均納入全省、全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平臺統一管理 。
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嚴格落實國家、省、市關于規范民辦義務教育發展的規定要求,優先滿足我區學生入學需求 , 不得在成都市外招生 。區教育局結合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校額及班額標準,同時以區域為單位按照“只減不增”的原則審核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計劃,并報市教育局同意后公布 。
報名人數超過核定招生計劃數的民辦學校,實行電腦隨機錄取;未超過核定招生計劃數的,直接錄取全部報名學生 。民辦學校補錄面向符合民辦學校網報條件且未被民辦學校錄取過的所有學生 , 補錄仍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學校,不再招生 。
被民辦學校和區屬公辦學校同時錄取的學生須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學位確認 。適齡兒童少年法定監護人逾期不確認的,默認為公辦學位;放棄已確認學位的,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公辦學位;參與民辦學校補錄被錄取的,以補錄學位為最終學位 。

二、小學入學
(一)入學對象
年滿六周歲(2018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新都區戶籍適齡兒童、隨遷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適齡兒童 。
(二)信息采集
1.區教育局于4月26日前發布本地戶籍入學登記公告,本區戶籍適齡兒童信息采集、報名均通過“成都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服務平臺”進行 。適齡兒童法定監護人于5月6日—17日登錄“成都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服務平臺”進行網上信息采集校驗,雙胞胎(多胞胎)子女網上申請綁定電腦隨機錄取 。
2.隨遷子女入學申請人須于4月1日至4月30日通過登錄“成都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服務平臺”后進入“成都市隨遷子女就學服務管理平臺”進行申請辦理 。
(三)資料審核
因特殊情況需要現場進行資料審核的本區戶籍適齡兒童由法定監護人持適齡兒童居民戶口簿和實際居住地證明(法定監護人實名所屬房產證明等) , 于5月20日—5月23日到區教育局指定的登記點進行現場審核 。
(四)民辦小學網上報名
1.4月30日前,區教育局審核后,報市教育局公布具有招生資格的民辦學校名單及招生計劃、招生范圍、收費標準 。民辦小學公布招生簡章須經區教育局審核同意 。
2.所有民辦小學招生均在統一平臺實行統一網上報名 。自愿就讀民辦小學的本市戶籍適齡兒童、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適齡兒童,須于6月3日—6日進入“成都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服務平臺”,選擇“民辦小學報名”進行網上報名 。
3.每位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 , 可在認真閱讀民辦小學招生簡章后,自愿填報一個民辦小學志愿 。
4.6月18日,區教育局組織民辦小學電腦隨機錄取并公布錄取結果 。
5.6月26日,民辦學校未完成招生計劃需補錄的,由區教育局審核后 , 報市教育局統一公布補錄計劃 。6月27日,未完成招生計劃的民辦小學補錄報名,符合民辦學校網報條件且未被民辦學校錄取過的適齡兒童可報名參加補錄 。6月28日,區教育局組織開展民辦小學補錄并公布結果 。

(五)學位確定
1.公辦小學學位確定 。根據入學登記的實際情況,對與法定監護人戶籍所在地一致,且戶籍所在地與實際居住地一致的適齡兒童優先保障劃片入學;再根據登記入學人數和學校資源分布情況,在區域內統籌安排其他類別的適齡兒童入學 。
公辦小學現場審核工作結束后至新學期開學前 , 戶籍從外地遷入或因其他各種原因未進行信息采集和現場審核的本區戶籍適齡兒童申請就讀公辦小學的 , 由區教育局根據學位情況統籌安排入學 。
2.民辦小學學位確認 。已被民辦小學錄取的適齡兒童 , 家長須于6月24日—25日在網上系統中進行學位的最終確認 。逾期未確認學位的適齡兒童,默認為公辦學位 。已確認民辦小學學位但又放棄的適齡兒童,須在新學期開學前向區教育局提出申請 , 其公辦學位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 。
(六)入學告知
1.公辦、民辦小學完成招生入學錄取工作后,各學校以發布公告、發放入學通知書等形式告知適齡兒童家長入學報到相關信息 。
2.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通過“成都市隨遷子女就學服務管理平臺”,在規定時間查看統籌安排就讀學校、辦理入學報到 。
其他群體入學
(一)隨遷子女
按照市教育局等八部門印發的《關于做好來蓉就業人員和本市戶籍跨行政區域居住就業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工作的通知》(成教辦〔2022〕13號)和《新都區外戶籍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實施細則》(新都教辦〔2023〕7號)相關規定辦理 。
不會操作網上辦理的 , 申請人可帶上相關資料到居住證所在的鎮(街)設立的審核點指導下辦理 。經審核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入學 。學位緊張的區域 , 由區教育局購買民辦學校學位或統籌安置到臨近鎮街 。
7月5日前,區教育局公布隨遷子女入學結果 。
(二)殘疾兒童少年
按照“全覆蓋、零拒絕”要求,根據本區戶籍適齡殘疾兒童少年的實際情況 , 每年3-5月區殘疾人教育專家委員會開展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段入學評估 , 制訂教育安置方案,落實“一人一案”,通過普通學校隨班就讀、特殊教育學校就讀、送教上門等多種方式,逐一做好入學安置工作,保障本區戶籍適齡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入學權利 。

(三)優撫對象子女
對符合條件的現役軍人子女、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警察子女、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進藏干部職工子女、高層次人才子女、抗疫一線醫務人員子女、“成都工匠”子女及其他各類優撫對象,由區教育局按照相關規定落實教育優待政策 。
(四)其他
區教育局按規定做好本市集體戶子女、持旅行證入境適齡少年兒童、在蓉港澳臺及外籍適齡少年兒童入學工作 。雙胞胎(多胞胎)子女參加電腦隨機錄取時,家長可自愿申請“雙胞胎(多胞胎)綁定”電腦隨機錄取 。因電腦隨機錄取、劃片范圍調整導致多子女不能同時就讀同一學校(校區)的,家長可于5月24日-28日通過“成都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服務平臺”申請其他未入學子女與在讀子女就讀同一學校(校區) , 區教育局按學位緊張區域向不緊張區域統籌原則執行 。
5月31日,區教育局公布多子女同校就讀申請審核結果 。
五、工作要求
(一)促進優質均衡發展
大力實施基礎教育擴優提質行動,推進優質教育資源遠程輻射,用好“蓉易學”教育資源共享平臺,實現兩端學校教師備課、授課、教研、評價“四同步”;用好教師共享中心資源,促進優質教育人才共享,優化師資配置;推進學區化治理、集團化發展,支持學(片)區統籌調配教育資源,鼓勵優秀教師跨校走教,促進校際均衡 。
(二)落實控輟保學職責
區教育局履行義務教育控輟保學法定職責,確保適齡兒童、少年應入盡入 。適齡兒童少年因身體狀況需要延緩入學或者休學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持二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檢查證明報區教育局批準 。延緩入學或者休學的期限一般不得超過一年,期滿后仍不能就學的 , 應當重新提出申請 。
(三)強化招生計劃管理
加強招生計劃管理,區教育局在招生入學系統和學籍系統中明確設置各學校各學段招生計劃數,落實招生計劃剛性執行 。符合小升初政策入學是申請普通高中指標到校生的必要條件之一 。
(四)規范報名信息采集
充分運用“成都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平臺”實行一網通辦,簡化入學手續,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則,清理取消無謂證明材料;預防接種證明不作為入學報名前置條件;嚴禁采集學生家長職務和收入信息 。
(五)加強學籍注冊管理
義務教育學籍注冊須通過全市統一入學平臺采集和審核,不得為違規選拔、違規跨區域招收的學生辦理學籍注冊 , 確保學校招生計劃、招生結果和學籍注冊一致,并在每年 9 月至10 月新生報名注冊學籍時實行逐一核對、批量導入 。
嚴格轉學管理,學校不得接收未按規定辦理轉學手續的學生入學,不得強迫學生轉學,由此造成學生輟學的,由相關學校和教育局承擔責任;學校不得以增班轉學選拔學生,新建學校轉學招生由審批地教育局嚴格管理 。
區教育局通過學籍系統動態監測學生轉學情況,堅決防止通過轉學提前搶挖生源 。市教育局將定期開展義務教育學籍異動情況監測 。
(六)嚴肅招生工作紀律
區教育局將學校違規招生入學行為納入對學校年度目標考核內容,作扣分等處理;公開投訴舉報電話,加強社會監督;將招生違規情況記入相關學校校長和教師檔案,與職稱職級評定、評先評優相掛鉤 。
對違反招生入學規定的學校和責任人 , 將責令其限期整改,并給予警告、通報批評、取消 1~3 年評優評先資格等處理 , 直至撤職等行政處分 。其中,對違反規定的民辦學校給予壓減當年或次年招生計劃、取消招生資格,直至依法取消辦學許可證等行政處罰 。
堅決查處校外培訓機構與中小學校掛鉤招生等違規行為,情節嚴重的直接吊銷辦學許可證,列入“黑名單” 。
(七)做好政策宣傳引導
落實“陽光招生”,積極做好宣傳引導,及時主動公布招生入學相關信息,加強對招生入學政策和群眾關注熱點問題的宣傳解讀 。建立聯合查處、曝光等機制,嚴肅查處以招生入學或轉學等名義謀取利益的行為,涉嫌違法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門追究法律責任 。
小學日程表
【2024新都區小學入學政策 新都區小學入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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