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申請公租房的條件 太原市迎澤區公租房申請條件是什么

太原申請公租房的條件 太原市迎澤區公租房申請條件是什么

滿足什么條件可以去事情迎澤區公租房?
一、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本市市區居民戶口,且至申請之日近2年內在本市市區連續居住 。
2.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上年度最低工資標準(含)1980元/人﹒月 。
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積在13平方米以下(含13平方米),且在我市市區范圍內無宅基地 。

二、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太原申請公租房的條件 太原市迎澤區公租房申請條件是什么】1.具有本市市區居民戶口,且至申請之日近2年內在本市市區連續居住 。
2.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市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月收入(含)3557.08元/人﹒月 。
3.家庭無房(含非住宅),且在我市市區范圍內無宅基地 。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的 , 不能申請公共租賃住房:
1.享受過房改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單位集資住房、解困性住房、安居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和政策性住房的,享受房改購房補貼的 。
2.申請人及家庭成員無房且與父母同??,人均住房面积超?5平方米的 。

3.申請人及家庭成員單獨住父母房,人均住房面積超過15平方米的 。
4.已獲得征收拆遷安置住房(包括在過渡期尚未入住)的 。
5.獲得拆遷貨幣補償且至申請之日未滿5年的 。
6.擁有私家轎車、經營性機動車等非基本生活必需品的(殘疾人專用車、基本農用車、三輪汽車、國產摩托車除外) 。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的,限制申請公共租賃住房:
1.本市市區居民未婚單身、因喪偶或離異而單身 , 未滿35周歲的(1-2級重度殘疾、重大疾病患者除外) 。
2.申請人及家庭成員因離婚、繼承、出售、贈與以及履行債務等原因,私家轎車、經營性機動車等資產轉移給他人不滿3年的 。
3.申請人或其家庭成員中擁有私有房產,因離婚、繼承、出售、贈與以及履行債務等原因將房產所有權或使用權轉移給他人的,至申請之日不滿3年的 。其中,原有房產為住房的 , 計算原住房面積,人均建筑面積符合申請條件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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