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婚檢是利大還是弊大? 取消強制婚檢的利與弊

取消婚檢是利大還是弊大? 取消強制婚檢的利與弊

正方(同意取消婚檢)
【取消婚檢是利大還是弊大? 取消強制婚檢的利與弊】1、婚檢演變為“走過場”、流于形式,很多醫院亂收費,項目包括身高、體重、視力等 。本屬公民的權利異化成醫院的權力,滋生腐敗難以避免 。
2、結婚是公民的基本權利 , 基于愛情和自愿 。民政部門無權干涉哪怕是艾滋病人的婚姻自由 。像重度、極重度智力低下和處于發作期并有攻擊行為的重型精神病人 , 目測就可以判斷 。
3、健康狀況、生理特點屬于個人隱私 , 取消婚檢更尊重當事人的隱私權;很多人對婚檢抱著應付的態度,如果婚檢是自發的,人們會積極得多 。
4、現在的情侶大多選擇試婚一段時間才進行登記 , 婚前對對方的身體狀況已有一定了解 , 婚前性行為愈來愈普遍,婚檢早已名存實亡 。而優生問題目前有完善的孕檢把關 。

反方(反對取消婚檢)
1、亂收費以及某些醫生無視患者隱私的現象,并非婚檢制度使然 。假如因為不規范現象的存在,便取消關于婚檢的規定,無異于因噎廢食
2、婚檢是提高生活質量和出生人口素質、阻斷疾病的屏障之一 。有些疾病將影響婚姻質量和后代健康,一旦暴發便可致命 , 及時了解病情是對自己、對愛人、對后代負責 。
3、婚檢的內容是多方面的,如不能或不宜近期結婚的病例、男女雙方有無血緣關系、生殖系統的檢查等等 , 這些都難以目量 。

4、如果婚檢結果出了問題,婚姻登記部門就不頒發結婚登記證書,這等于給了雙方一個知情權 。如果沒有了婚姻登記部門的把關 , 自行進行婚檢,那么其中一方有可能對病情隱瞞 。
自由背后也有“隱患”
“婚檢”取消了,結婚——作為一件“私事”,終于“回歸”到它的本位 。人性化或“以人為本”越來越成為政府制定和改革某些條例的基準之一,成為“執政為民”的具體體現 。
更好的規則給了人們更多的自由權利,但是,當一項政策因存在問題而被“突然”取消時,另一些問題就凸顯出來 。所以,要做的工作還很多 。強制——“自選”——自發 , 需要一個過程 。

公民要有“自我”意識
新條例要求公民有更強的法制和自律意識 , 比如單位介紹信取消后,對于身份證和戶口本反映不了的內容,當事人應該“鄭重宣誓” 。
婚檢涉及優生優育,更事關下一代的健全和整個民族素質的提高,因此婚檢的取消也亟需公民“自我意識”的提升 。公民擁有良好的健康意識、定期體檢,是對婚姻和家庭負責任的表現 。
后續服務的跟進
婚檢只是不再強制,而不是不再需要婚檢 , 新條例規定了婚姻登記部門有“提醒”婚檢的義務 ?;诂F階段的國民素質水平 , 有關部門應向社會大力宣傳婚檢、孕檢的相關知識;對醫院來說,要真正以“檢查”為出發,杜絕亂收費 , 為被檢者做好服務 。此外,北京市第十一次婦代會上,有人提出“婚姻教育”也要走進課堂 , 對相關知識的普及、宣傳在新條例頒布后顯得更有必要 。
杜絕“隱患”
新條例給我們更多自由并提高社會效率的同時,似乎存有隱患:取消單位證明,會不會給那些假結婚、騙婚者以可乘之機 。在農村和其它欠發達地區,貧困者沒錢到醫院婚檢怎么辦,怎么確保他們了解自身并做好相應的生育準備?今后人們通過民政系統的網絡就能了解個人的婚姻狀況 , 但是 , 這樣隨意查詢豈不侵犯了公民的隱私權?
相信有關專家和立法者會考慮到以上問題,并在正式條例中給出令人信服的說法 。

相關經驗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