贛州基本醫療繳費費率是多少 贛州醫保繳費比例

贛州基本醫療繳費費率是多少 贛州醫保繳費比例

繳費費率:用人單位6.8%(含生育保險費0.8%)、職工個人2%;靈活就業人員8.8%(含生育保險費0.8%) 。
基本醫療保險費(含生育保險費 , 下同)
1.繳費基數:在職職工(以下簡稱職工)個人月繳費基數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確定,由單位代扣代繳 , 用人單位月繳費基數按本單位參保職工個人月繳費基數之和確定;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以下簡稱靈活就業人員)按贛州市上年度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確定 。職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高于贛州市上年度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300%的,按贛州市上年度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的300%確定;低于贛州市上年度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60%的 , 按贛州市上年度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的60%確定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由用人單位和工傷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 。工傷職工傷殘津貼低于贛州市上年度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60%的 , 以贛州市上年度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60%為基數 。


2.繳費費率:用人單位6.8%(含生育保險費0.8%)、職工個人2%;靈活就業人員8.8%(含生育保險費0.8%) 。
3.繳費方式:用人單位、職工按月繳納,靈活就業人員按年繳納 。
4.其他:

(1)單位退休人員:辦理了基本醫療保險關系在職轉退休手續的退休人員(以下簡稱退休人員)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實行3年過渡期,即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過渡期內繼續按照《贛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贛州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市級統籌實施方案的通知》(贛市府辦發〔2012〕9號)規定由用人單位以上年度退休工資總額為基數、按6%的費率、按月為退休人員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退休人員個人不繳費 。2024年1月1日起,退休人員累計繳費達到本實施細則規定年限的,用人單位和退休人員個人均不繳費,按照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
(2)對國有已關閉破產、改制及困難企業的退休人員(除省屬國有已關閉破產、改制企業已按規定籌集資金一次性繳費參保的外),財政按參保地醫療保險機構上年度企業退休人員醫療費用人均實際支出水平補助;對國有困難企業在職職工 , 財政按繳納住院醫療保險費水平補助 。
【贛州基本醫療繳費費率是多少 贛州醫保繳費比例】(3)失業人員: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由失業保險經辦機構以贛州市上年度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60%為基數、按8.8%的費率、按月為失業人員代繳基本醫療保險費,所需費用由失業保險基金統一支付 , 失業人員個人不繳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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