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并同時停止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情形

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并同時停止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情形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并且同時停止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1、重新就業的;
2、應征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享受基本養老待遇的;

5、被判刑收監執行或者被勞動教養的;
6、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當地讓人民政府指示的部門或者機構介紹的工作的;
7、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
【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并同時停止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情形】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中斷領取失業保險金,需到經辦機構提供不可抗力相關材料并填寫申請補發申請后,可以恢復領取應當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并且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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