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呼和浩特社會保險待遇領取人員資格認證公告

2024年呼和浩特社會保險待遇領取人員資格認證公告

關于開展2024年度全市社會保險待遇領取人員資格認證工作的公告
為進一步保障社會保險基金安全,維護領取待遇人員合法權益,給廣大待遇領取人員提供更為優質、高效、便捷的資格認證服務,按照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 , 現將2024年度全市社會保險待遇領取人員資格認證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認證范圍
在呼和浩特市本級和各旗縣區社保經辦機構領取社會保險待遇的企業(含靈活就業)退休人員、機關事業退休人員、企業離休人員和領取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的人員 ,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領取人員以及工傷保險定期待遇領取人員 。
二、資格認證周期及頻次
(一)企業(含靈活就業)離退休人員、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工傷傷殘津貼及護理費領取人員采取遞延式認證方式(即12個月為一個認證周期) 。當年新退休人員在領到待遇的當月需進行一次資格認證 , 以后認證方法與歷年退休人員相同 。有效期內再次認證即可按新的認證時間遞延有效期 。如:上次認證時間為2022年4月10日的本地居住退休人員,最晚認證時間為2023年4月9日,如該人員2023年1月5日再次認證,則下次最晚認證時間遞延至2024年1月4日 。

(二)企業遺屬及工傷供養親屬撫恤金領取人員每月認證一次,每月1-15日完成當月的認證 , 當月未認證的暫停發放待遇 。
(三)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領取人員請按各旗縣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規定的辦法進行資格認證 。認證有效期內不停發待遇,到期前未再次認證的將于到期當月暫停發放待遇,至再次完成認證后予以發放并補發相關待遇 。
三、資格認證方式

(一)2024年度資格認證工作采用“內蒙古社會保險事業服務中心”微信公眾號或“內蒙古人社”APP、人社部“掌上12333”APP進行網上認證 。即通過微信搜索“內蒙古社會保險事業服務中心”公眾號并關注,在“社保服務”模塊下點擊“待遇資格認證”,按提示完成認證操作;也可通過應用商店下載安裝“內蒙古人社”手機APP或“掌上12333”APP,進入“社保待遇資格認證”模塊按提示操作完成認證 。以上任意一種認證成功即可 。本人使用手機APP認證存在困難的,可就近到社區、鄉鎮的勞動保障平臺由工作人員協助進行手機APP認證操作 。
(二)長期失能或因其他原因無法通過手機APP完成資格認證的 , 可由家屬填寫《社會保險經辦業務證明事項告知承諾書》,送達領取待遇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進行認證 , 或向領取待遇的社保經辦機構提出申請,由經辦機構安排工作人員上門服務 。

四、注意事項
【2024年呼和浩特社會保險待遇領取人員資格認證公告】(一) 待遇領取人員要自覺形成定期自助認證的習慣 。在認證有效期到期前及時完成認證,遞延有效期 , 避免影響您的社會保險待遇發放;已經因超期未認證停發待遇的,在完成資格認證后將自動恢復待遇發放并補發相關待遇;當年新增的待遇領取人員如不及時進行認證,也將暫停待遇發放 。
(二) 領取待遇人員在聯系方式發生變更后 , 請及時再次認證并留存有效手機號,以便接收資格認證相關提示信息 。
(三)因社保系統中基礎信息與本人身份證信息不符,導致手機APP無法認證的待遇領取人員,請到待遇領取地社保經辦機構修改信息后 , 再進行資格認證 。
(四)領取待遇資格認證不收取任何費用,如有任何人通過任何方式索取個人其他信息和財物的,待遇領取人員或協助認證人員應予以拒絕并及時報警 。
(五)《社會保險經辦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個人出現國家規定的停止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情形,用人單位、待遇享受人員或者其親屬應當自相關情形發生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告知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對于不及時申報參保人員死亡、服刑等信息,或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和其他手段冒領騙取社會保險待遇的 ,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條款,除追繳冒領騙取的社會保險待遇外,還將對騙取社會保險待遇的行為進行處罰 , 構成犯罪的移交公安等部門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法律責任 。
請社會各界人士及全體待遇領取人員積極配合、參與、監督我市領取社會保險待遇人員資格認證工作,并歡迎舉報死亡不報、服刑不報等冒領社會保險待遇行為 。
咨 詢 電 話:12333
服務監督電話:呼和浩特市社保中心5181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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