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死亡注銷戶口須知

瑞安死亡注銷戶口須知

申請條件:
1.公民自然死亡的,應當在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或者社區、村(居)委會向死亡公民戶口所在的公安派出所申報死亡登記 。
2.公民被宣告死亡的,由利害關系人向公安派出所辦理注銷戶口手續 。
申請材料:
1.公民死于醫療單位的,憑《死亡醫學證明書》原件;
2.公民正常死亡但無法取得醫院出具的證明,憑社區、村(居)委會或者基層衛生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原件;

3.公民非正常死亡或者衛生部門不能確定是否屬于正常死亡者,憑公安司法部門出具的死亡證明原件;
4.死亡公民已經火化的,憑殯葬部門出具的火化證明或人民法院死亡宣告判決書原件 。
5.死亡人員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原件 。
辦結時限:審核通過,即時即辦
辦理費用:不收費
辦公地址: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各轄區派出所窗口)
聯系電話:0577-66802961
【瑞安死亡注銷戶口須知】辦理時間:冬季8:30-11:30,14:00-17:00 , 夏季8:30-11:30,14:30-17:30;冬季8:30-11:30,14:00-17:00,夏季8:30-11:30,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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