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為蘇州積分入學準入的隨遷子女辦理入學手續?

如何為蘇州積分入學準入的隨遷子女辦理入學手續?

如何為積分入學準入的隨遷子女辦理入學手續?
已收到當年積分入學電子準入通知和入學告知書的流動人口,請在入學告知書中規定的時間內到準入學校辦理入學手續 。逾期未辦理入學手續的,視為自動放棄 。
入學流程

每年3月1日至5月30日,參加積分管理的流動人口根據公布的開放公辦學校和服務區域,向居住地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的社會事務中心(便民服務中心)提出子女入學申請,申請僅限一所學校,且只能申請起始年級,并填寫申請表格 。申請人在提出申請后 , 若居住地發生跨鎮(街道)變化的(以居住證為準),應于5月30日前持初次受理回執,至現居住地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的社會事務中心(便民服務中心)辦理手續,重新填寫申請表 。6月10日前,申請人到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的社會事務中心(便民服務中心)簽字確認積分分值 。


申請子女就讀小學的 , 申請人需提供下列材料:1.居民身份證、嬰兒出生證原件;2.居住證原件;3.戶口簿或家庭關系材料;4.預防接種證原件 。
申請子女就讀初中的,申請人需提供下列材料:1.居民身份證原件;2.居住證原件;3.戶口簿或家庭關系材料;4.子女學籍卡 。
【如何為蘇州積分入學準入的隨遷子女辦理入學手續?】經公示無異議的申請人,于7月20日前到各區所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的社會事務中心(便民服務中心)領取入學準入卡及入學告知書 。
已列入入學名單(包括統籌調劑)的流動人口根據各區所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的社會事務中心(便民服務中心)發放的入學準入卡和入學告知書,到準入學校辦理入學手續 。未辦理入學手續的,視為自動放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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