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藥師證免試規定

百色藥師證免試規定

一、免試條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評聘為高級專業技術職務 , 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 , 可免試藥學(或中藥學)專業知識(一)、藥學(或中藥學)專業知識(二) 。
1.中藥學徒、藥學或中藥學專業中專畢業 , 連續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20年 。
2.取得藥學、中藥學專業或相關專業大專以上學歷,連續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15年 。

3.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 , 須在一個年度內通過考試 。
4.免試人員的資格條件 , 由各市人事局職稱部門負責審查 。
二、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評聘為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試《藥學(中藥學)專業知識(一)》、《藥學(中藥學)專業知識(二)》兩個科目,只參加《藥事管理與法規》、《綜合知識與技能(藥學、中藥學)》兩個科目的考試:

1.中藥學徒、藥學或中藥學專業中專畢業,連續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20年 。

2.取得藥學、中藥學專業或相關專業大專以上學歷,連續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15年 。
三、在本年度全國執業藥師資格考試中,對各單位在藥學(中藥學)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專業技術人員,可免試部分科目,只參加《綜合知識與技能(藥學、中藥學)》一個科目的考試:
1.1988年底以前,取得藥學(中藥學)專業大專學歷 , 連續從事藥學(中藥學)專業工作滿10年,并按國家統一規定評聘為中級專業技術職務 。
2.1990年底以前,取得藥學(中藥學)專業大學本科學歷,連續從事藥學(中藥學)專業工作滿8年,并按國家統一規定評聘為中級專業技術職務 。
【百色藥師證免試規定】3.1999年4月1日以前,在藥學(中藥學)專業崗位上工作,按國家統一規定評聘為藥學(中藥學)高級專業技術職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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